- 藥品名稱: 希必可
- 藥品通用名: 阿布昔替尼片
- 希必可規格:100mg*14片
- 希必可單位:瓶
- 希必可價格
- 會員價格:
阿布昔替尼片(希必可)說明書簡要信息:
【希必可適應癥】
希必可適用于對其他系統治療(如激素或生物制劑)應答不佳或不適宜上述治療的難治性、中重度特應性皮炎成人和12歲及以上青少年患者。
【希必可用法用量】
阿布昔替尼片應由具有希必可適應癥診斷和治療經驗的醫生發起,并在其指導下使用。.
使用限制:不建議將希必可與其他JAK抑制劑、生物免疫調節劑或其他免疫抑制劑聯合使用。
用量
希必可的推薦劑量為100mg每日一次。如果每日-.次口服100mg希必可未實現充分應答,考慮將
劑量增加至200mg每日一次(可短期使用,≤12周)。如果在劑量增加至每日一次200mg后發現未達到充分應答,則停用希必可。應使用所需的最低有效劑量以維持應答。
年齡≥65歲的患者用藥參見[老年用藥],年齡≥75歲患者的數據有限。
腎功能損傷或肝功能損傷患者的推茬劑量
腎功能損傷
表1提供了對腎損傷患者的希必可的劑量建議,在輕度和中度腎損傷患者中,如果在12周后未實現充分應答,可將希必可的劑量加倍。
肝功能損傷
不建議重度肝損傷患者使用希必可。對于輕度(ChildPughA級)或中度(ChildPughB級)肝功
能損傷患者無需調整劑量。
用法
應在每天大致相同的時間口服阿布昔替尼,每日-次,可與食物同服或不同服。如有漏服,應建議患者盡快補服該劑量。如果與下一次服藥時間間隔不到12小時,則患者不應服用漏服的劑量,此后按常規計劃時間繼續用藥。
如果服用阿布昔替尼時出現惡心,隨餐服用可能會改善惡心。
阿布昔替尼片應整片用水吞服。阿布昔替尼片不可壓碎、切開或咀嚼服用。
聯合外用治療
希必可可與或不與外用糖皮質激素聯合使用。
起始給藥
如果患者的血小板計數<150x10/mm3、淋巴細胞絕對計數(ALC)<0.5x10-/mm3、中性粒細胞絕對計數(ANC)<1x103/mm3或血紅蛋白值<8g/dL,則不應開始阿布昔替尼治療(參見[注意事項])。
藥物間相互作用
對于正在服用強效細胞色素P450(CYP)2C19抑制劑(例如氟伏沙明、氟康唑)的患者,如果常規劑量為100mg或200mg阿布昔替尼每日一次,劑量應分別減少50%至50mg或100mg每日一次。不建議將阿布昔替尼與強效CYP酶誘導劑(例如利福平)聯合使用。
暫停給藥
嚴重感染或機會性感染
如果患者發生嚴重或機會性感染,請停止希必可治療并控制感染。在重新開始希必可治療之前,應仔細考慮使用希必可治療的風險和獲益。(參見[注意事項])。
血液學異常
表2總結了因實驗室檢測異常而停用希必可的建議。
建議在基線時、治療開始后4周和劑量增加后4周進行CBC評估。對于發生血液學異常的接受長期希必可治療的患者,可延長實驗室評估(參見[注意事項])。
【希必可注意事項】
嚴重感染
接受阿布昔替尼治療的受試者曾報告過嚴重感染。臨床研究中最常見的嚴重感染為單純皰疹、帶狀皰疹和肺炎(參見[不良反應])。在接受JAK抑制劑治療炎癥性疾病的患者中,已發生導致住院或死亡的嚴重感染,包括結核病以及細菌、侵襲性真菌、病毒和其他機會性感染。
在有下列情況的患者中開始希必可治療之前,應考慮治療的風險和獲益:
●患有慢性或復發性感染
●曾有結核病接觸史
●具有嚴重或機會性感染史
●曾在結核病或分枝桿菌流行地區居住或旅游
●患有可能易于受感染的基礎性疾病
使用阿布昔替尼治療期間及治療后應密切監測患者是否出現感染體征和癥狀。希必可給藥期間及給藥后,應密切監測患者是否出現了感染體征或癥狀。如果患者發生嚴重或機會性感染,請停止希必可治療,并進行全面的診斷性檢查和適當的抗感染治療。在重新開始希必可療之前,應仔細考慮治療的風險和獲益。
結核病
在開始阿布昔替尼治療前,應對患者進行結核病(TB)篩查,并考慮每年對TB高度流行區域的患者進行篩查。阿布昔替尼不應用于患有活動性TB的患者。對于新診斷為潛伏性TB或既往未經充分治療的潛伏性TB的患者,或潛伏性TB檢測結果為陰性但感染TB風險高的患者,應在開始阿布昔替尼治療前開始潛伏性TB的預防性治療。應監測患者是否出現TB體征和癥狀,包括在治療開始之前潛伏性TB感染檢測結果為陰性的患者。
病毒再活化
阿布昔替尼的臨床研究中報告了病毒再活化,包括皰疹病毒再活化的病例(例如帶狀皰疹、單純皰疹)(參見[不良反應]。帶狀皰疹感染的發生率在65歲及以上患者中更高(參見[不良反應]。
如果患者出現帶狀皰疹,應考慮中斷希必可治療,直至帶狀皰疹緩解。
在接受JAK抑制劑的患者中報告了乙型肝炎病毒(HBV)再活化。在開始阿布昔替尼治療之前以及治療期間,應按照臨床指南進行病毒性肝炎篩查和再活化監測。不建議將阿布昔替尼用于活動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患者。使用希必可治療期間應監測非活動性HBV患者的HBVDNA表達。如果在使用希必可治療期間檢測到HBVDNA,請咨詢肝臟專科醫師。
疫苗接種
不建議在阿布昔替尼治療期間或即將開始治療前接種減毒活疫苗。在開始阿布昔替尼治療前,建議患者根據現行免疫接種指南完善所有的免疫接種,包括預防性帶狀皰疹疫苗接種。避免在希必可治療之前、期間和之后立即接種活疫苗。
死亡
一項在50歲及以上且至少有一個心血管風險因素的類風濕關節炎(RA)患者中使用另一種JAK抑制劑的大型、隨機、上市后安全性研究中,與TNF抑制劑相比,觀察到JAK抑制劑治療患者的全因死亡率較高,包括心源性猝死。希必可尚未經批準用于RA患者。在開始或繼續使用希必可治療之前,應考慮個體患者的獲益和風險。
惡性腫瘤(包括非黑色素瘤皮膚癌)
在阿布昔替尼臨床研究中觀察到惡性腫瘤,包括非黑色素瘤皮膚癌(NMSC)。臨床數據不足以評估阿布昔替尼暴露與發生惡性腫瘤之間的潛在關系。長期安全性評估正在進行中。
對皮膚癌高危患者定期進行皮膚檢查。應通過穿防護服和使用廣譜防曬霜來限制日光和紫外線暴露。
接受用于治療炎癥性疾病的JAK抑制劑的患者發生了包括淋巴瘤在內的惡性腫瘤。一項在RA患者中使用另一種JAK抑制劑的大型、隨機、上市后安全性研究中,與接受TNF抑制劑治療的患者相比,接受JAK抑制劑治療的患者的惡性腫瘤(不包括NMSC)的發生率更高。希必可尚未經批準用于RA患者。與接受TNF抑制劑治療的患者相比,接受JAK抑制劑治療的患者的淋巴瘤發生率更高。與接受TNF抑制劑治療的吸煙者相比,接受JAK抑制劑治療的當前或既往吸煙者的肺癌發生率
更高。在這項研究中,當前或既往吸煙者的總體惡性腫瘤風險額外增加。
在開始或繼續使用希必可治療之前,應考慮個體患者的獲益和風險,特別是在己知惡性腫瘤(成功治療的NMSC除外)患者、治療期間發生惡性腫瘤的患者以及當前或既往吸煙患者中。
主要心血管不良事件在使用阿布昔替尼治療特應性皮炎的臨床研究中報告了主要心血管不良事件(參見[不良反
應]。一項在50歲及以上且至少有一個心血管風險因素的RA患者中使用另一種JAK抑制劑的大型、隨機、上市后安全性研究中,與使用TNF抑制劑治療的患者相比,觀察到JAK抑制劑治療患者的主要心血管不良事件(MACE)的發生率較高,定義為心源性死亡、非致命性心肌梗塞(MI)和非致命性卒中。希必可尚未經批準用于RA患者。當前或既往吸煙患者的風險額外增加。
在開始或繼續希必可治療之前,應考慮個體患者的獲益和風險,特別是在當前或既往吸煙患者以及有其他心血管風險因素的患者中。應告知患者嚴重心血管事件的癥狀及其應對措施。在發生過心肌梗塞或卒中的患者中停止希必可治療。
血栓形成
在阿布昔替尼治療特應性皮炎的臨床研究中,觀察到受試者發生深靜脈血栓形成(DVT)和肺栓塞(PE)(參見[不良反應])。
接受JAK抑制劑用于治療炎癥性疾病的患者中已報告血栓形成,包括DVT、PE和動脈血栓形成。這些不良反應很多是嚴重的,有些甚至導致死亡。
一項在50歲及以上且至少有一個心血管風險因素的RA患者中使用另一種JAK抑制劑的大型、隨機、上市后安全性研究中,與接受TNF抑制劑治療的患者相比,觀察到血栓形成、DVT和PE的發生率更高。希必可尚未經批準用于RA患者。
應避免將希必可用于血栓形成風險可能增加的患者。在確定患者的DVT/PE風險時應考慮的風險因素包括年齡較大、肥胖、DVT/PE病史、凝血功能異常、使用復方激素避孕藥或激素替代療法、接受大手術或長期制動的患者。如果出現DVT/PE的臨床特征,應停止阿布昔替尼治療,立即對患者進行評估,并進行適當的治療。
實驗室檢查異常血液學異常
阿布昔替尼治療與血小板減少癥和淋巴細胞減少癥的發生率增加有關(參見[不良反應])。如果患者的血小板計數<150x
10/mm3、ALC<0.5x10/mm3、ANC<1x10/mm3或血紅蛋白值<8g/dL,則不應開始阿布昔替尼治療(參見[用法用量])。應在開始阿布昔替尼治療4周后,對患者進行血小板計數和ALC監測,并在此后根據常規患.者管理進行監測(參見[不良反應])。某些實驗室檢查異常需要終止希必可治療(參見[用法用量])。
脂類升高
接受阿布昔替尼治療的患者曾報告了血脂參數出現劑量依賴性升高(參見[不良反應])。應在開始阿布昔替尼治療后大約4周時評估血脂參數,之后根據高血脂臨床指南進行管理。尚未確定這些d血脂參數升高對心血管疾病發病率和死亡率的影響。
腎功能損傷
與腎功能正常的患者(eGFR>90mL/min)相比,接受阿布昔替尼治療的重度(eGFR<30mL/min)或中度(eGFR30至<60mL/min)腎功能損傷患者的阿布昔替尼活性成分AUCnf增加。因此在重度(eGFR<30mL/min)或中度(eGFR30至<60mL/min)腎功能損傷患者中,阿布昔替尼的推薦劑量應減少50%。對于輕度腎功能損傷(肌酐清除率60至<90mL/min)的患者無需調整劑量(參見[用法用量])。.
尚未在接受腎臟替代治療的ESRD患者中對阿布昔替尼進行評估(參見[用法用量])。在II期臨床試驗中,沒有在基線肌酐清除率小于40mL/min的特應性皮炎患者中評估阿布昔替尼的使用。
肝功能損傷
與正常肝功能患者相比,接受阿布昔替尼治療的輕度(ChildPughA級)或中度(ChildPughB
級)肝功能損傷患者阿布昔替尼活性成分AUCintr相似。因此在輕度(ChildPughA級)或中度
(ChildPughB級)肝功能損傷患者中,不需要調整劑量。在臨床研究中,未在重度(ChildPughC
級)肝功能不全患者或活動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篩查陽性的患者中對阿布昔替尼進行評估(參見
[用法用量])。
【希必可禁忌】
對希必可活性成分或任何輔料成分有超敏反應者。
活動性嚴重系統性感染,包括結核病。
重度肝功能損傷患者。
妊娠和哺乳期。
【希必可性狀】
希必可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顯白色或類白色。
50mg:為粉色橢圓形薄膜衣片,一面刻有“ABR50”字樣,另一面刻有“PFE”字樣。
100mg:為粉色圓形薄膜衣片,一面刻有“ABR100”字樣,另一面刻有“PFE"字樣。
200mg:為粉色橢圓形薄膜衣片,一面刻有“ABR200”字樣,另一面刻有“PFE"字樣。
【希必可有效期】
24個月
【希必可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J20220029
國藥準字HJ20220030
國藥準字HJ2022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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