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rceva (erlotinib,埃羅替尼)由羅氏(Roche)、基因泰克(Genentech)公司以及OSI Pharmaceuticals公司聯合開發,屬喹唑啉類化合物,是人I型表皮生長因子受體(HER1/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劑。 
  【作用機制】 
  Tarceva的抗腫瘤作用機制主要為抑制EGFR酪氨酸激酶胞內磷酸化。 
  【藥代動力學】 
  Tarceva口服后60%吸收,半衰期約36小時,主要由CYP3A4代謝清除。口服Tarceva150mg的生物利用度約60%,4小時后達血漿峰濃度。對591例接受單藥Tarceva治療的藥代動力學分析顯示,達到穩定血藥濃度需7-8 天,患者的年齡、體重、性別與藥物的清除速率無顯著關系,吸煙可使藥物清除率增加24%。 
  【適應癥】 
  Tarceva用于至少一種化療方案失敗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NSCLC。 
  兩個多中心隨機對照III期臨床試驗結果顯示,Tarceva與含鉑化療方案(卡鉑+紫杉醇或吉西他濱+順鉑)聯合一線治療局部晚期或轉移性NSCLC未顯示出臨床獲益,所以不推薦此類聯合。 
  【禁忌癥】 
  無 
  【不良反應】 
  最常見的不良反應是皮疹和腹瀉,3/4度皮疹和腹瀉的發生率分別為9%和6%,皮疹的中位出現時間是8天,腹瀉中位出現時間為12天。 
  發生率大于10%的不良反應有:皮疹、腹瀉、食欲減低、疲勞、呼吸困難、咳嗽、惡心、感染、嘔吐、口腔炎、瘙癢、皮膚干燥、結膜炎、角膜結膜炎、腹痛。 
  肺毒性: 
  有較少的報道提示在接受Tarceva治療的NSCLC患者或其他實體瘤患者中可出現嚴重的間質性肺病(ILD),甚至導致死亡。在隨機對照研究中,ILD的發生率是0.8%,并且這一發生率在Tarceva治療組和安慰劑組是相同的。報道的ILD包括:肺炎、間質性肺炎、間質性肺病、閉塞性細支氣管炎、肺纖維化、急性呼吸應激綜合征和肺滲出。癥狀發生于治療后5天~超過9個月,中位發生時間為47天。多數患者常有混雜因素導致ILD發生,如:之前有化療/放療、原有實質性肺疾病、肺轉移或肺部感染。當有新出現的、難以解釋的肺部癥狀,例如:呼吸困難、咳嗽、發熱等,需進行檢查評價,一旦診斷ILD,應停止繼續使用Tarceva,并采取適當治療。 
  肝毒性: 
  Tarceva治療可引起無癥狀的肝轉氨酶升高,因此,治療期間應定期復查肝功能,包括:轉氨酶、膽紅素、堿性磷酸酶等,如果肝功能損害嚴重應減量或停藥。肝功能損害常為暫時性的或伴有肝轉移。 
  較少報道有胃腸道出血,常發生于同時應用華法林的患者,所以,同時服用華法林或其他抗凝劑的患者應監測凝血酶原時間。 
  老年患者: 
  安全性和藥代動力學在年輕人和老年患者中無明顯差異,因此,應用于老年患者時不建議調整劑量。 
  【患者須知】 
  當出現以下癥狀或體征時,患者應就醫。 
  嚴重或持續的腹瀉、惡心、嘔吐、食欲差; 
  出現難以解釋的氣促或咳嗽,或以上表現進行性加重; 
  眼部刺激癥狀。 
  【用法與用量】 
  推薦劑量為150mg/天,飯前至少1小時或飯后2小時口服,直至疾病進展或出現不能耐受的毒副作用。 
  【貯存】 
  保存于25℃(15~30℃)。